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
學生參加學術會議考核辦法
89.01.10系務會議通過
90.01.1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96.03.27諮詢會議修訂通過
96.08.02諮詢會議修訂通過
112.02.17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參加學術會議及考核:
(一)於提報畢業論文口試之前,須全程參加「全國性學術研討會」或「國際性學術研討會」一次,並作全程觀察心得報告一篇;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學術論文一篇。
(二)於提報畢業論文口試之前,亦須全程參加與國文教學相關之教學討論會或學術研討會一次,並作全程觀察心得報告一篇;或參加各任職學校舉辦之教學討論座談會三次,並分別撰寫心得報告。若無法參加前述會議時,得以參加前款規定之會議替代。
(三)提出畢業論文口試申請之三個月前,須先將參加會議之紀錄及觀察心得報告,一併送至系辦公室檢核;通過檢核者,始得申請畢業論文口試。
二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一一二學年度起實施。
附帶決議:一一二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得適用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