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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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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3-13

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

學生參加學術會議考核辦法

89.01.10系務會議通過

90.01.1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96.03.27諮詢會議修訂通過

96.08.02諮詢會議修訂通過

112.02.17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113.01.05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 

一、參加學術會議及考核

  • 於提報畢業論文口試之前,須全程參加中文研究或國文教學相關領域學術研討會(會議需具備 9 篇論文以上之規模) 2次,並取得參加證明;或於中文研究或國文教學學術研討會發表學術論文一篇,可作為參加會議之抵免。
  • 於提報畢業論文口試之前,須參加國文教學討論會/工作坊或中文相關學術講座 3 次,並取得參加證明。以上會議不得以課堂演講替代。
  • 提出畢業論文口試申請之3個月前,須先將參加會議之證明,一併送至系辦公室檢核;通過檢核者,始得申請畢業論文口試。

二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113學年度起實施。

 

附帶決議:113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得適用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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