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報考資格:
A.累計滿一年(含)以上工作經驗之社會人士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(1)中文相關科系,或以中文相關科系之輔系、雙主修,並持有輔系、雙主修證明者。
(2)累計滿一年(含)以上之國語文教學(中學、國小教師、教科書編輯、華語教學教師、文教機構教師等)或文史哲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B.上述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,係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計,算至招生年度之7月31日止。
(二)考試科目:
A.審查資料:
(1)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
(2)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
B.口試
(三)為配合學校碩士班招生作業,本班招生時程大致如後:每年十月下旬左右公告簡章、十一~十二月報名、二~三月口試、三月下旬
放榜、九月入學開始上課。
*依該學年度學校招生簡章為準。